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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新冠肺炎患者住院费用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3-12-04浏览:

尊敬的病友或家属:

根据国家政策,您于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在我院住院治疗新冠肺炎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财政补助。请接到通知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办理退费。所需材料为:

1.患者本人办理: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备注开户行名称或地址。

2.代办人办理: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亲属的授权委托书(患者本人签名)、委托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备注开户行名称或地址。

3.已故患者: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代理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的银行卡复印件,需备注开户行名称或地址。

受理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2点,下午3-6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6日。

受理地点:河池市人民医院教学综合楼一楼结算大厅收费处。

咨询电话:2281419、2111352。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