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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基地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来源: 日期:2021-04-26浏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2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社〔2021〕20号)、《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要求,经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按照医院紧急采购程序采购核酸检测基地能力建设增加的医疗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数量(台)

预算总金额(万元)

1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详见附件二

8

240

2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详见附件二

2

76

3

生物安全柜

详见附件二

2

10

超低温保存箱(-86度)

详见附件二

2

12

医用冷藏冷冻箱

详见附件二

3

9

医用低温保存箱(-40℃)

详见附件二

3

12

医用冷藏箱(-2℃--8℃)

详见附件二

8

8

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

详见附件二

3

9

普通高速离心机

详见附件二

3

3

旋涡振荡器

详见附件二

3

0.6

迷你八连排离心机

详见附件二

3

0.9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详见附件二

2

6

恒温金属浴

详见附件二

3

1.5

电热恒温培养箱

详见附件二

6

3

加样枪

详见附件二

24

2.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参加院内谈判公司资格: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谈判。

四、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日正常工作时间。

五、报名方式:

1.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科办公室(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支持网上报名,邮箱:YXK2288846@163.com(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778—2288846、13407794990。

3.网上查询:河池市人民医院(http://www.hchos.cn/)。

六、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进口产品必须提供)。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谈判时间:2021年5月8日(暂定)。

八、谈判地点:广西河池市人民医院教学综合楼7楼行政会议室。

附件: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