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8-08-16浏览:次
广大市民: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桂卫规〔2018〕6号),为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经研究,我院将于2018年9月1日起停止除儿科门诊、急诊以及门诊静脉全麻外的普通门诊静脉输液,确需输液治疗的,由医务人员填写情况说明方可在急诊科进行输液。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静脉输液管理,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就诊患者有序就医。
特此通告。
河池市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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