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池市人民医院 日期:2015-10-07浏览:次
根据中共河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河池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纪发〔2015〕5号)和《河池市卫生计生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医、依规办事和廉洁从政从业意识,树立行业新风,为我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韦义甜 党委书记
副组长:梁 涛 党委副书记 院长
韦克波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成 员:蒋军松 副院长
杨立倩 副院长
唐秀革 副院长
韦 师 党委委员 党政办主任
陆家承 党委委员 人事科科长
林美玉 党委委员 财务科科长
韦国文 党委委员 医械科科长
韦克暖 党委委员 泌尿外科副主任
黄天国 党委委员 药剂科科长
蒙如庆 党委委员 科教科科长
黄明棣 纪委委委员 质控科科长
潘鹏克 纪委委员 医保办主任
韦 琴 纪委委委员 胸心外护士长
梁惠芳 纪委委委员 监察审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科(二)室,梁惠芳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韦师、黄涛、谭善梅组成,谭善梅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相互宴请、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公款吃喝,变相旅游、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财务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主要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私收费、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不执行财经纪律等问题,收款员、出纳员挪用公款以及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基建和医药购销领域中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是在基建和药品、设备器械、耗材等招标采购中违规操作,管理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和医务工作者收受“回扣”以及接受商家支付费用的各类高消费活动的问题。
(四)医疗服务与监管方面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是索要或暗示送“红包”、不规范收费、滥检查、大处方、推诿病人、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转送或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四、组织实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本次专项工作开展时间自2015年9月-2016年6月。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传达我院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并在医院网站公布。
(二)开展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通过设立、公布举报电话(0778-2271833)、举报箱,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接受群众信访及举报,每月集中排查一次,重点排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党支部、职能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将上述五个方面问题线索统计表(见附件)反馈给监察审计科(二)室汇总,院纪检委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力量查纠。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瞒案不报将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并全院通报,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医院各科室要根据线索排查中收集的问题,查找出薄弱环节,拿出整改措施,认真分析总结。要着力加强思想教育,完善日常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院务公开、科务公开,结合业务工作,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所涉及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注重工作实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一些方面或领域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科室,确保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四)各科(党支部)于每月5日前将问题线索统计表报于院监察审计科(二)室。医院纪委每月8日前汇总各科(党支部)问题线索,向河池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报告当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6月10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
201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