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25-04-07浏览:次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规定:
(一)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学历与待遇同等对待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我院落实情况
我院已于2021年4月开始落实住培“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一)制度保障。
印发《关于调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的本科医师工资待遇的通知》(院发〔2021〕55号)明确规定:
1.人员招聘: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医师可应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临床岗位
2.职称晋升:住培年限计入晋升年限
3.岗位聘用:享受与专硕研究生同等级别岗位
4.薪酬待遇:执行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标准
(二)具体实施
项目 | 具体措施 | 执行部门 |
人才招聘 | 招聘公告明确标注"住培合格视同硕士" | 人事科 |
职称晋升 | 简化申报流程,同等评审标准 | 科研教学管理科 |
岗位聘用 | 享受硕士学历人员同等待遇 | 人事科 |
薪酬待遇 | 按硕士研究生学历核定工资 | 财务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_国务院文件_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9/23/content_55463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