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期:2017-09-29浏览:次
第一部分:河池市人民医院概况
河池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66年,是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河池医院,河池市目前唯一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河池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的现代化医院,桂西北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中心。医院占地面积5.25万平方米(78.7亩) 。医院通过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医院,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国爱婴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卫生系统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区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全区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医院编制床位1100张、开放床位1200张,现有职工1435人,副高以上职称17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人,设有18个行政职能科室、50个临床医技科室。妇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骨科、普通外科为医院重点学科,产科、神经内科、肿瘤内科、眼科、神经外科、中医内科为医院重点建设学科,其他科室各具特色。医院的综合、外周血管、神经血管、心血管和心律失常(起搏器植入)介入诊疗技术,三维适形放射治疗技术为本地区唯一获得准入的医院,心血管内科为河池市人才小高地。以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妇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产科、中医内科、肾内科、泌尿外科、肿瘤内科、新生儿科、眼科、介入治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势特色学科的诊疗水平均处于桂西北地区领先地位。
医院医疗设备先进,拥有目前世界最先进的双源光子CT、医科达直线加速器,区内一流、河池最先进的德国西门子1.5T磁共振成像系统、西门子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及计算机扫描系统(SPECT/CT)、西门子16层螺旋CT机、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美国GE大型C臂机、高能医用直线加速器、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等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1020台(件)。
近年来,医院先后新建了目前河池功能最齐全的门诊综合大楼、改建了外科大楼、医技楼,使医院成为桂西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水平最高、环境最佳的医疗场所,医院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注重医院内涵建设,坚持“病人至上,人文关怀;质量第一,费用合理”的服务理念,确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博极医源,厚德包容”的核心价值观,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收费合理的诊疗服务。
第三部分:河池市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6369.7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194.6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53175.1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 4238.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科教项目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56253.46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00.9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804万元;综合医院人员经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53954.04万元;儿童医院基建项目支出140.8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70.4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406.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支出25.29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 752.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结余分配1079.6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3275.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科教项目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人民医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16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31万元,项目支出2525.04万元。综合医院人员经费支出1419.5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110.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8.44万元,综合医院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全科医师人员培训费用)804万元,综合医院基建项目支出(全科医师培养基地建设,儿科中心建设)1525.28,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70.46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支出25.3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4.38万元、津贴补贴26.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82万元、绩效工资418.03万元、离休费8.96万元、退休费448.89万元、住房公积金108.44万元;公用经费0.1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835.7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8.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11.8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8辆、其他用车 6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货车和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6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