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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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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须知

来源: 日期:2025-03-20浏览:

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机自助办理电子就诊卡,或在挂号前出示有效证件、留有效联系方式办理电子就诊卡。

我院实行预约挂号优先就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电话(0778-2293900)、自助终端机、现场预约等方式预约挂号。预约患者需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医院自助终端机/分诊台分诊报到。

诊室优先就诊适用范围如下(多个优诊患者按先后顺序排队):1.军人(含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 军属(含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消防救援人员;3、80岁以上老年人;4、孕32周以上孕妇(非产科门诊);5、持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等可凭有效证件到分诊台出示,优先就诊。

确认挂号缴费后请在候诊区域安静等候叫号,听到叫号后再进入相应诊室就诊。

挂号诊疗当日当次有效,挂号后未就诊者请于当日办理退号退费,次日该号源不予退号退费。

我院实行“一号管三天”就诊模式,即一次普通门诊挂号就诊后,因检查、检验不能完成或不能获取报告,尚未完成诊疗,在三日内(含首次就诊当日)携检查或检验结果到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复诊,享受免缴普通门诊诊查费服务。为全面评估并进一步诊治,除紧急情况外,建议您携带所有检查检验结果再复诊。三日内免费复诊仅一次有效,如再次复诊需要重新挂号。

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财物,提高警惕,谨防“医托”。